展示柜货号:未知 “内政部长”沦为“总统夫人”的敛财车手
联合报刊载社论称,这次扁案宣判,吴淑珍以七罪遭判,比多出一项罪名,那是她在南港展览馆弊案被判刑十八年,则被认定未涉此案。可笑的是,南港展馆案最初从小吏办起,数度遇挫,几乎办不下去,没想到最后竟一举掀开“”和“部长”连手作案的黑幕。
南港案之源起,是2003年“经济部”要在南港新建展览馆,委“内政部营建署”代办这项近三十六亿台币的统包工程。力拓公司董事长郭铨庆透过“总统夫人特别助理”蔡铭哲(他也是龙潭购地案的要角)向吴珍淑说项,只要取得该工程,将支付工程款百分之二点五、计九千万的酬金。吴淑珍于是亲召“内政部长”余政宪至官邸面授机宜,由余政宪将评委名单泄漏给郭铨庆,再由郭买通评委,使力拓在评选会以第一名胜出,取得承包权,然后郭依约透过海外层层管道将钱洗进扁家账户。
对扁家而言,南港案能捞的钱虽不如龙潭案丰厚,但操作简单,由阿珍指挥余政宪放水,即可成事。众人皆说余政宪是当年推吴淑珍轮椅而当上“内政部长”,但当上“内政部长”却沦为“总统夫人”的敛财车手。“”和“第一部长”连手主导工程舞弊,对官箴和公权力威信构成多大的戕害。
三年多前,即有人向“法务部”政风室检举南港展馆工程有泄密情事,但分案调查后,却一直没有进展。检调在监听时,却意外发现“内政部”次长颜万进在北投缆车案中,收受力麒建设郭铨庆(又是他)的贿赂;此外,力拓兴建南港展馆延误近十个月,颜万进亦帮忙施压营建署官员,使力拓免缴每天三百六十万的延误工程罚款。
最讽刺的也在于此:颜万进案是侦办南港案的意外收获,但颜的“案外案”都已更一审判刑十四年,而原案的影舞者余政宪和吴淑珍,坊间传闻已超过两年,却直至去年底才列为被告。也就是说,已经侦办三年的南港案,始终在“营建署”官员和评委教授身上打转,这是故意离题?还是有什么特殊原因办不到正犯?
试想,若非去年政党轮替,瑞士检方及艾格蒙的来信曝光,扁家各项弊案极可能遭掩埋殆尽;即使已成案的南港案,也可能只办几个小官就收场。且不论其中有没有另一个司法界的“叶盛茂”在帮忙护航,人们要问的是:一,为什么司法官侦审案件如此甘于自我设限?二,经过扁案曝光,今后的情况会有所不同吗?
南港案特别值得一提的是:除了案件被多次切割,更重要的是,它最后暴露的骇人内幕,竟是由“”和“第一部长”连手合演,舞弊手法细腻,有如一本贪污教战操典。例如:余政宪泄漏评委名单,是在兄弟饭店订房进行,皆透过友人洪重信间接联系,让蔡铭哲至房内手抄名单;隔两日,再由蔡铭哲约郭铨庆见面,由郭抄下名单。饭店会面、手抄名单、友人辗转联系,如此细密的心思、老练的手法,简直有如专业间谍,旨在避免留下任何接触痕迹;若非在实务上历练老辣,能这般周密?
不仅如此,后来郭铨庆交付九千万酬谢款给吴淑珍,也是极尽周折之能事,利用其妹的境外账户,分批汇至蔡铭哲及蔡妻账户,再分批在不同时间转入吴淑珍之兄吴景茂海外户头。其间,吴淑珍食髓知味,甚至还借了郭铨庆的户头,来洗龙潭案辜家的钱。这次洗钱经验,为扁家后来第二波全球大洗钱奠下经验基础,也增加了侦审人员突破案情的障碍。
如今,到南港展览馆看展的民众,都可记起吴淑珍和余政宪曾在此遗留的黑色身影。令人扼腕的是,南港案的案外案也办了,吴淑珍的刑也判了,但因为案件被过度切割,被诉违背职务及泄密的余政宪却至今未能定罪,一批拿钱办事的教授评委也仍未俯首认罪。法官加油吧,大家都在拭目以待!